机构行政支出占善款六成?
如果说一个义工的吃惊发现揭开了善款失踪之谜,那么接下来的发现更是让大连儿童村陷身“善款挪用”的漩涡。
刘亚娟在对捐款公示起疑后,同时也开始关心究竟是谁在使用那些善款。她在内部刊物上发现,今年2/3以上的捐款被当作工作人员的管理费用。
今年上半年,儿童村获得捐款14万多元,其中3万余元用于孩子,近4万元用于几名工作人员的工资,还有4万5千元用于工作人员的外出培训费、手机费、打车费和探亲费。
其中工作人员的工资是善款的较大支出部分。目前潘芏每月的工资是3000元,另一个创办人杨梅的工资是2000元,出纳的工资是1000元,以前还有个做饭的工资是500元。
今年上半年,儿童村捐赠收入为142357元,用于孩子的生活、医疗、教育支出是34187元,管理费用则是84343元。单从数字上看,管理费用占到了捐赠收入的58%,占到总支出的六成。
单从这样的数据显示来看,参照相关公益慈善组织行政成本支出不超过10%的规定,即使按照国际惯例,公益机构的行政性支出也不得超过20%,大连儿童村的这个账本的确更让人吃惊。
据此,一家媒体认定这是继沈阳儿童村之后,第二个被质疑的儿童村。一时间,胡曼莉、付广荣这些受人唾弃的“爱心妈妈”的形象似乎贴近了潘芏,原本瘦弱的她在看到这个消息后的十天中瘦了六斤。
财务真相
大连“爱在海边”儿童村建立于2003年10月,主要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及弱势儿童群体提供家庭式的代养服务。儿童村建立之初,曾拜访了几家相关的部门,有大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市妇联妇女儿童权益部、司法局、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他们强烈希望能有单位愿意做自己的主管单位,这样既有了上级监管单位,又可以在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身份。
但是,由于他们所服务的人群处在一个尴尬的法律地位(法律上并没有严格清晰地规定出,当服刑人子女因为父/母入狱,不能正常地生活、受教育并拥有家庭关爱,甚至流落街头,走上犯罪道路时,谁来维护他们应有的权益)所以,寻找主管单位的事一直悬而未决。
不得已,他们在儿童村地理管辖区的双台沟村争取到村委会书记的支持,到所属营城子镇政府取得了允许坐落在当地试运行的批文。
双台沟村委会为了支持儿童村的运作,从2005年中左右,开始给儿童村减免水费至今。儿童村就孩子入学问题主动与甘井子区教育局小教科沟通,并取得了积极支持。甘井子区双台沟小学四年来一直接受儿童村的孩子就学。
2005年1月1日,来自吉林的潘芏成为负责人。“财务管理的知识我以前不懂,一直都在学习。”潘芏说。
2003年,潘芏到儿童村做义工时,村里都没有财务。2年后,潘芏开始执掌儿童村,参加了一些NGO组织培训后,她才了解到其他类似机构设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2006年3月,儿童村聘请了一个兼职会计刘夫珍。
刘夫珍回忆说,她刚来时,发现儿童村根本就没有账本,各种票据堆了一堆,她费了许多工夫才编制出2005年度的资金收支报表。
之后,潘芏又学习其他机构的做法,给每个前去捐赠的人开具收据和捐赠证书,“这么做是让捐赠者有凭据以便监督。”
2006年,潘芏为了让儿童村的运作更加规范,便按照国际惯例,在成立理事会的同时,又成立了监事会。监事会的会长由德恒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主任王刚义担任,监事由大连商人贾春亭担任。当年8月儿童村内部刊物《爱在海边》创刊,捐赠信息及村内大事记等零星公开在内刊上,2007年6月第三期《爱在海边》发行,正式将财务报表公开。
此次公开引发了善款风波的导火索。今年上半年,儿童村捐赠收入为142357元,用于孩子的生活、医疗、教育支出是34187元,管理费用则是84343元。
事实是否如此?王琪是大连瑞祺财务代理有限公司的会计,从2007年8月起,接受儿童村理事会委托,为儿童村做财务代理记账。她告诉记者,按会计记账的大的科目划分,把房租、修理费以及孩子探监父母所花的差旅费统统纳入“管理费”没错,但关键是必须从中进行细的分类,到底哪些是孩子花的、哪些是大人花的。
按新的会计细分剥离后的项目归类,在今年上半年儿童村获得的14万多元捐款中,除有关报道提到的用于孩子生活、医疗、教育支出的3万余元外,曾被统列为管理费的8万余元中,还有直接服务于孩子的人员工资、修理费、电费、房租费、孩子探监及相关活动差旅费、与孩子直接相关的办公费,总计约5万余元,而直接用于行政办公的狭义上的管理费仅2万余元,约占总支出的22%,符合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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