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中学严禁学生骑电动车上学引争议
台海网10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赵杨)“学校不让孩子骑电动车了,可我们家离学校远,学校不该一刀切。”近日,一位家长打进芳芳校园热线(968111)说道。
学校明文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此举引来学生、家长的争议。“我家离得远,骑电动车比较方便。”屏东中学一名高二学生对记者说。而一位家长则表示:“学校可能是出于安全考虑,我们能理解。”
记者调查发现,针对学生骑电动车的现象,榕城各中学均表示不提倡,并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
【校方】安全隐患导致禁令
“学校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主要是从安全角度考虑。”屏东中学德育处负责人表示,福州不少道路未设自行车道,摩托车、自行车、行人混行的现象比较多,还有一些学生骑着电动车在路上你追我赶地快速穿行,甚至驶上了机动车道,为安全起见,学校在会议上多次强调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学。家离得远的学生,提倡坐公交上学。
记者采访中发现,福州大多中学并未像屏东中学一样明文禁止,但多数学校负责人也表示并不提倡学生骑电动车,而且由于校园场地有限,很多学校都严禁电动车进校门,比如福州四中、教育学院附中、延安中学等。
福州四中的德育负责人陈琛表示,学生人数多,电动车停放在校内会占用很大的场地,而学生的活动空间又比较有限。为此,学校和社区街道、警方多方协调后,在延平路和白马南路的交叉口处专门辟出了一块空地用来停放学生的电动车。记者看到,现场停了几十辆电动车。看车的张大妈说,这里每天多的时候有一百余辆,少的话也有七八十辆。
也有个别中学管得比较宽,福州三中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只规定学生在校园内不要骑电动车,必须下车牵行。
“学校并不提倡学生骑,但有些学生家离学校实在远,乘坐公交车又费时间,所以允许他们骑。”
【部门】16岁以下学生禁骑
福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门目前在这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也不能禁止中学生骑电动车,只能提倡所有的中学生都乘坐公交车,或者徒步上学,加强中学生在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
福州仓山交巡警大队的相关负责人赵飞告诉记者,在今年新出台的交通法规中明确规定禁止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他说,现在市面上的电动车大部分都摩托化,速度快、体积大。中学生的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易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中学生的交通法规意识不强,闯红灯、逆向行驶、驶入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在行驶过程中车速过快,互相打闹、追逐,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所以交巡警部门也建议尽量不要让学生骑电动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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