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山西局抽调局机关相关处室、晋城监察分局、晋城市煤炭局、晋城煤业集团公司、河南理工大学瓦斯防治技术与装备研究所、晋中煤矿设计研究院专家共21人组成集中重点监察执法队,分3个现场检查组,于10月15日至10月22日对晋城市城区所属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为期7天的集中重点监察。
集中重点监察执法队到达后,首先听取了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在“3·18”事故发生后对全区煤矿进行整顿的情况介绍,听取了晋城市城区国土、煤炭、公安、劳动、电力、安监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各类煤矿的监管情况汇报;然后根据煤矿分布、按乡(镇、街道办事处)划分3个监察区域,分组进行逐矿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监察执法人员将监察执法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将三个组的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逐矿填写了《各组现场检查煤矿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明细表》。
现场检查共19个矿井,其中单独保留16个、整合3个;在16个单独保留矿井中,有2个分别属省煤炭局批准进行延深开采(原太平煤矿由省煤炭局2007年7月25日批准延深扩能到9万吨/年)、采煤机械化升级改造扩能的建设矿井(原凤红煤矿由省整合办2007年4月30日第11号文件调整为单保矿,省煤炭局批综采扩能到30万吨/年),有14个为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矿井。同时对苗匠联办煤矿“3·18”事故后城区政府办公室曾批准复产的、曾批准复工维修的11个矿井下井检查;对未启封的、尚未批准开工建设的共8个矿井进行了资料、地面要害场所检查。
10月22日,检查组就检查情况向晋城市政府、城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进行了通报。本次检查共查出通风瓦斯管理、机电管理、安全设施等十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共170条,下达执法文书74份,行政罚款18万元,提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建议共10条。
晋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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