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基金案“操盘手”刘雨宏过堂,辩称是按文件精神办事
14次投资失败 5亿保命钱“泡汤”
日前,被控滥用职权,挤占挪用广州10.18亿元社保基金的“罪魁祸首”刘雨宏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早在1996年,刘雨宏就被社保公司免职;2006年5月,社保公司向有关部门举报;2006年12年,惶恐的刘雨宏在家中被捕。
1993年到1996年的4年间,前广州市劳动保险公司经理刘雨宏,违规审批社保基金约7.5亿元非法营运,非法投资造成损失大约5.2亿元,该案今年4月曾被媒体广泛报道,在社保行业引发了“地震式”的轩然大波。
9笔投资涉案金额达千万元以上
据公诉机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3年到1996年,刘雨宏任广州市社会保险公司(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前身)经理期间,未经上级领导批准,违规审批社保基金,并在市场上进行非法运营。
刘雨宏经手审批的项目共计14个,主要是房地产行业、银行借贷、承销国库券等项目,违规审批社保基金约7.5亿。
据公诉材料显示,14笔审批均发生在1993年1月-1996年2月之间。涉及金额达千万元以上的有9笔,其中涉及金额超过亿元的有两笔,分别为:与广州亿安房地产发展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造成社保基金直接损失达127675000元;委托广州珠江信托投资公司将社保基金指定贷给广州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失败,至案发时止,造成直接损失142000000元。
其中最大的一笔,为投资海珠广场附近的烂尾楼亿安广场。1994年初,刘雨宏经手审批社保基金2.69亿元,投入到广州亿安广场房地产发展公司的亿安广场项目,该项目后来由于发展商改变规划、发展商其他项目资金紧张等综合原因,最终无法收摊烂尾。2006年年底,亿安广场被拍卖,广州社保基金只从拍卖款中收回了一小部分损失。
刘雨宏辩称:实际损失只有1亿元左右
面对公诉方滥用职权的指控,刘雨宏大声喊冤。他辩称,1993年,劳动部发布文件,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把结余的养老保险基金委托国家银行、国家信托投资公司放贷,进行增值。广州市人大也出台了地方法规,要求对社保基金进行开发运营。他作为社保公司的经理,只是响应上级的文件精神进行运营。
刘雨宏表示,在被指控的14个项目中,其中有3个项目是提交过书面报告给上级领导审批过的,有1个项目不是他审批的,其他的项目则是根据上级部门相关的文件精神和批示作出审批的,这些项目并不需要上报领导审批。由于部分社保基金已追回,有些则用物业抵押,所以“这14个项目的实际损失大约只有1亿元左右,而非所指控的5亿元”。
刘雨宏的辩护律师认为,刘雨宏只是将社保基金投放到市场,但他在1996年就已经被免职,1996年之后发生的事情不应该由他负责。社保基金无法追回有诸多因素,主要原因还是刘雨宏被免职后,接手的人放任管理,没有继续跟进项目,才造成重大损失。
辩论结束时,刘雨宏深有感触地表示:“我做也犯罪,不做也"犯罪"啊。”
2000年后广州未再发生社保基金挪用事件
记者查知,1993年国务院曾发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17号),允许各级社保管理机构对历年滚存结余的养老保险基金,运用一部分结余基金增值。但该文件明确规定禁止各级社保管理机构“直接经办放款业务”,“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购买各种股票,也不得为各类经济活动作经济担保”。
截至1999年底,广州市发生在外营运社保基金的项目25个,共计10.18亿元,其中86%投放在房地产市场。截至2007年2月,广州市尚有在外营运的6.6亿元养老保险基金和0.2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暂未收回。根据广州市社保基金清理回收办的信息反馈,目前有可能待收回的基金约1.05亿元。
而涉案的相关负责人已经处理的有原广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分管社会保险基金的副局长蔡耀坤。
今年4月,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表示,涉及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追究,市劳动保障局已于今年1月分别向市纪委(监察局)报送了有关材料和处分方案。并称,2000年之后,广州未再发生过社保基金挪用事件。
本报记者陈球 实习生马喜生
图:
2000年后,广州未再发生社保基金挪用事件。 严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