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论坛
本报评论员 周虎城
人大代表应当挺起腰板,通过各种方式来发现施政的不足之处,并通过行使代表权来督促施政行为的不断完善——这就是说,人大是促建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机构,理应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近期,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10区“五小行业”和“六乱”整治情况进行了视察。
代表建议,政府应该对街道环卫站进行适当投入,使其能更好地运转。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更表示:“市民已经交税了,为何还要出钱买卫生?城市的保洁应该由政府出资来做!”因此,他建议取消居民的卫生费,采用“政府拿钱买服务”的新模式来进行保洁工作,即全部由区政府出资,街道负责聘请清洁公司,由清洁公司来做街道和社区内的清洁。
卫生费是指由环卫工人上门收取打扫和运走垃圾的费用。长期以来这种费用是由居民支付的,但时间再长也不意味着它就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市人大代表和负责同志的一番话语相信不是无的放矢,分析他们的话语,可以发现大体上存在三个共识:一是卫生费收费不合理,应予以取消;二是作为纳税人的市民,应当享有被政府服务的权利;三是政府应当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能把责任转嫁到其他方。
这三个共识其实是早已存在的民间共识。但民间共识和公共施政行为是两回事情,只有当民间共识成为权力共识的时候,公共施政才能够体现民心民意。虽然政府在朝向服务型的道路上已经起锚,但传统管理体制下积累的大量“权力大、责任小”的副产品仍然可以用“汗牛充栋”来形容,也因此,成为服务型政府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做。取消卫生费这个本来就应当由政府财政担负的收费项目,只不过是一个“跬步”。但正是“积跬步以成千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就是建立在一个个坚实的“跬步”基础上的。
广州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副主任从人大的角度出发,建议取消卫生费,这是履行代表职能的表现。但是,人大并非只有建议权,也还有决定权和罢免权。换言之,人大代表如果取得了取消卫生费的共识,就可以经过民主程序投票决定相关事项,并且,如果有关部门拒绝取消卫生费的话,人大代表同样可以经过民主程序罢免有关部门的行政官员。因此,人大代表应当挺起腰板,通过各种方式来发现施政的不足之处,并通过行使代表权来督促施政行为的不断完善——这就是说,人大是促建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机构,理应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重视人大机关的作用,是因为人大代表是民意的代言人,是民间和代议机关及至行政机关沟通的重要桥梁。要改变行政机关“权力大、责任小”的施政格局,人大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因为约束和限制政府权力,在宪法上最有资格的是人民代表大会,而倘若要政府自我约束,就总会在实际运作中遇到或明或暗的沟壑,谁会乐意放弃不受约束的权力呢?
从全能型政府到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卫生费虽小,却折射着民生,这不得不要求政府回过头来清理那些不符合现代政治文明的陈规陋矩,并让自己的施政行为时刻处于民众和人大等机构的监督之下。政府财政来自于纳税人,政府就应该为纳税人买单,而且是需要经过纳税人或纳税人的代言人同意的买单。这就是说,即使身为市长、县长,也不能随意开口“政府来买单”,而必须征得人大的许可,这才是负责任的态度。越是要打造服务型政府,就越是要发挥人大的作用,这是基本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