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后,张新亮在法警的搀扶下哭着离开法庭 摄/记者于佳 |
结伙盗窃电缆线 遇盘查后逃跑被追赶 情急之下将民警打死 案件今天一审宣判(图)
门头沟袭警案主犯被判死刑
其他6名被告人同时获刑 其中一人听判决失声痛哭 遇害人母亲尚不知儿牺牲
本报讯(记者王巍张盈)今天上午,偷电缆线逃跑时被警察发现,情急之下将警察打死,被捕后又将罪名独揽的张心磊因故意杀人罪等被市一中院判处死刑。其他6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死缓到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至此,轰动京城的门头沟袭警案尘埃落定。
2006年10月22日21时许,被告人张心磊、张新亮、吕海红携带压力钳等作案工具,乘坐张心磊驾驶的昌河牌微型汽车,在门头沟区斋堂镇盗剪通讯电缆线197米,造成正在使用的106户电话通信阻断。
次日零时许,张心磊、张新亮、吕海红作案后,驾车行至门头沟区109国道出京56.2公里处,被执勤民警唐成文拦截盘查,吕海红跳车逃逸。为抗拒检查,张心磊用压力钳打碎警车玻璃,唐成文与张心磊搏斗,张新亮协助张心磊将唐摔倒,张心磊用压力钳猛击唐头部数下,致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随后,张心磊、张新亮将唐成文的尸体抛弃后逃匿。
被告人雷冰洁于2006年10月23日凌晨,在得知张心磊等人犯罪的情况下,向张心磊提供人民币500元及衣物,并多次在电话上向张心磊、吕海红通风报信。
张新亮作案后,于2006年10月25日潜逃至河南省西华县叶埠口乡后,向被告人李发户、周桂池讲述了作案经过。李发户、周桂池在明知张新亮参与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张新亮藏匿在周桂池家中。
被告人王磊与吕海红是亲戚关系,案发后窝藏吕海红,后被警方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心磊和张新亮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张心磊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决定判处张心磊死刑。(其他被告人获刑情况见表格)
袭警案被告人一审获刑情况
1.张心磊 故意杀人罪、盗窃罪等 死刑,罚金1.4万元
2.张新亮 故意杀人罪等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3.吕海红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有期徒刑5年
4.雷冰洁 窝藏罪 有期徒刑2年6个月5.李发户 窝藏罪 有期徒刑2年
6周桂池 窝藏罪 有期徒刑2年
7.王磊 窝藏罪 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张新亮听到判决痛哭失声
离开庭还有十分钟,遇害民警唐成文的妻子、大哥大嫂等亲人就已经坐在了法庭的第一排。记者发现,来旁听的民警亲人几乎都是一身深色衣服,而且相互之间没有交流。
9时30分,7名被告人低着头被法警依次带上法庭,而坐在第一排的民警亲人眼睛始终追随着7名被告人。
记者看到,整个宣判过程中,其他人低头的姿势不同,张心磊始终抬头直视法官。当法官宣布张新亮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张新亮整个身子瘫了下去失声痛哭,几乎是在法警的搀扶下离开法庭。
宣判后,张心磊告诉记者,他对不起死者家属和自己的家人,回去后再考虑是否上诉。
庭后采访
民警母亲至今不知儿牺牲
唐成文的大哥庭后告诉记者:“老母亲身体还行,只是现在还不知道老二走了。”而唐成文的小儿子目前学习也还不错。
“我们什么也不想说,对不起。”始终面无表情的唐成文的妻子只说了一句话便匆匆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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