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吸湿、发热 受消费者欢迎 市场冒牌多 今天上午 中消协发布警示——
保暖内衣假冒发热内衣卖
提醒:不要轻信推销人员的口头介绍 要看包装盒上是否有黄底黑字的专用标识
本报讯 (记者刘伟)“保暖内衣不是发热内衣。
据中消协介绍,随着天气转寒,御寒衣物成为冬季消费热点。尤其是用发热纤维开发出的高档发热内衣,由于具有吸湿、主动发热等特点,受到消费者喜爱。
但有个别企业利用发热内衣的标准正在制定中的空白期,发布虚假广告,采取各种欺骗手段误导消费者,把普通的保暖内衣当做发热内衣来卖。
为此,中消协曝光了发热内衣市场存在的四大陷阱,并与中国针织工业协会联合发布三大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
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理事长杨士滨表示,协会现已着手制定发热内衣标准,预计明年将会实施。
在标准尚未出台前,要求生产企业在包装盒上加贴黄底黑字的“发热内衣标识”,凡加贴此标识的产品,其生产厂家都需按照“发热纤维发热度不低于5℃、含量不低于5%”的标准设计、制造,并到协会检测备案,与行业协会签订质量承诺协议书。
由于该标识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质量“明示担保”,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也不会因为没有维权依据而吃哑巴亏。
发热内衣市场四大陷阱一、混淆概念:在终端销售环节,企业业务人员故意混淆保暖与发热、普通纤维与发热纤维、保暖内衣与发热内衣的概念,把普通的保暖内衣当发热内衣卖,误导消费者
二、随意标注:有企业在生产过程使用远红外纤维等非发热纤维,却在产品标识上标注成发热纤维,欺骗消费者
三、夸大宣传:在没有检验标准、没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验证的情况下,通过对广告片进行剪辑等手段,把实际只能升温一二摄氏度的发热纤维夸大说成能升温5摄氏度
四、虚假广告:把“发热纤维”技术当成诱饵,在其产品根本没有添加发热纤维的情况下,昧着良心发布“发热纤维”、“发热内衣”的虚假广告
三大消费警示一、发热内衣不是保暖内衣。发热内衣中有发热纤维,可主动产生热量;保暖内衣则是通过减少人体热量的散失,达到保暖效果
二、不要轻信推销人员的口头介绍。消费者在选购发热内衣时,不要轻信广告和销售导购人员空口无凭的介绍,以免受骗上当
三、认准发热内衣标识。在选购时,查看是否在包装盒上张贴有黄底黑字的“发热内衣标识”,该标识明示了发热纤维名称、发热效果和添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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