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1月1日电 (记者梁冬)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发出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吸取哈尔滨市呼兰区“10·23”重大沉船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水上交通隐患排查,严防水上重特大事故。
10月2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发生重大水上沉船事故,7人遇难,3人下落不明。
为吸取教训,黑龙江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水上交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查找整改本地、本部门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渡口和农用、自用及客渡船舶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私造、滥造和低质量船舶,坚决打击农用船非法载客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依法责令有关单位和船主立即整改,从源头上消除水上隐患。要从方便群众、确保安全出发,妥善解决农民秋收季节出行问题,杜绝非法营运船舶载客行为。
黑龙江省安委会要求继续强化对各类船舶特别是个体船舶驾驶员的水上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组织考核,不达标者不得驾船行驶,并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监督检查,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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