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鲁中榜朱东旭)临近下班时间,河南省许昌市检察院20多辆警车整整齐齐停放在车位上。“除了在外面执勤的警车外,其余全部停放在这里”,司机许晓春告诉笔者。2003年以来,该院办公办案用车从20辆增加到37辆,安全行驶432万公里没有发生一起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零事故”的成绩,得益于该院“严选人、重举措、明奖惩”的管理机制。
严选人。在选聘驾驶员时,该院严把“三个关口”,即政治部严把政审关;计财处严把驾驶技术关;监察处确保选聘公平公正,把好监督关。另外,该院每月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知识培训及驾驶技能考核。
重举措。在严格执行警车管理办法的同时,该院采取一系列新举措:计财科每月初在院局域网和办公大厅显示屏上公布院领导和部门用车净公里数和汽油、修理费情况;双休日和节假日除保留一辆值班车外,其他警车每周五下班前一律入库,车钥匙交归车队统一存放;对出入机关大院的车辆实行“出入证和派车证”双证制,缺证车辆不准出院。
明奖惩。为调动驾驶员安全驾驶积极性,许昌市检察院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警车管理使用奖惩办法。去年以来,相继出台了“驾驶员十不准”,设立了年终红旗驾驶员、安全驾驶员等奖项,对优秀驾驶员予以奖励;同时,对发现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的司机,按照绩效考核办法给予严惩,杜绝安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