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我市各级政法机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领导带头、全员培训、联系实际、深入整改”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了组织领导,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形成了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具体、逐级抓好落实的格局,为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各级政法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和落实了教育档案、调度碰头、考勤考评、信息反馈三项制度来保证教育活动健康发展。
方法灵活,形式多样。在教育活动中,各级政法部门采取了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专题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增进教育效果。市委政法委、综治委联合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暨“平安建设”大型书画、摄影作品展,充分展示了全市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结合实际,促进工作。各级政法部门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好公民,学党章、守党规,做合格好党员”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达到了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全市政法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建设、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政法队伍建设等经验在《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刊发,并在全省得以推广。
近两年的实践证明,在政法机关开展经常性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具有战略性、根本性和基础性作用。要把法治理念教育贯穿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始终。要把法治理念贯穿于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中,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推动干部队伍的正规化建设要把法治理念教育贯穿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始终。通过规范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推动政法队伍执法素质和水平的全面提高。要把法治理念教育贯穿于处理涉法涉诉问题始终。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穿于促进政法工作始终。要把法治理念教育同正在开展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安建设、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工作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教育活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