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失火需用电抽水,那边邻居竟拉闸断电 咋回事? 弄错了!
安报南阳讯(记者刘俊锋通讯员曹萌王邦跃) 一农户家的香菇棚失火,邻居在帮忙救火时,误认为菇棚上方的电线被烧断,便通知电工拉闸断电,使菇棚主人的潜水泵不能使用,耽误了救火。
2006年农历七月二十九下午,杨灵家的香菇棚着火,张华在帮忙救火时,误认为香菇棚上方的电线被烧断,怕电打着人,便喊电工停电,使原告正在抽水灭火的潜水泵因断电而不能使用,导致不能正常救火,原告种植的3280袋香菇大部分被烧,造成经济损失6000余元。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采取让电工停电的行为属采取紧急避险措施不当,应适当承担民事责任,一审判决被告张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元。
二审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上诉人杨灵家的香菇棚失火时,周围有多处民居,上诉人张华在帮忙救火时为避免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可能遭受损失,喊电工停电系一般人所应采取的正常措施,即便是因断电而导致不能正常救火,在危急之中也是上诉人所难以预料的,上诉人的行为从法理、道义上讲并无不当,被上诉人请求上诉人赔偿的理由不予支持,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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