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1月2日电(记者杨守勇)根据来自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消息,河北将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2008年政府立法项目建议。今后,省政府制定哪些规章,或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哪些地方性法规,每个公民都可以发表建议。
近年来,河北省公开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省人大常委会不间断地通过媒体报道、座谈辩论、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推动科学、民主立法工作。但省政府法制办公开征集立法项目,还是首次。根据河北省政府的公告,任何公民只要认为某些方面急需立法,或者某些地方性法规不再适应形势而需要修改,都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而公民的合理性建议将列入省政府明年的立法计划中。
以往政府立法,基本上是部门立法,都是由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立法过程中需要经过法制部门审查,但与法规密切相关的民众很难在立法中起到作用,对法规的兴趣也不高,民众的意志较难充分体现在立法中,法规也先天性缺少对部门的制约。
为此,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决定,为推动民主立法进程,使社会各界特别是民众更多参与到政府立法中,省政府决定向社会征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公民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个人建议。在立法过程中,河北也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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