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院披露药监局曹文庄案侦破过程——
案子是“硬磕”出来的
“案子是"磕"出来的,大要案是"硬磕"出来的。”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张京文,在前不久的案件动员会上又说了这句他的常用语。侦破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涉嫌职务犯罪案,就是他们“硬磕”出来的。
初查受挫3个多月秘密侦查没发现问题
2006年的夏天,在原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案取得突破之后,西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开始调查国家药监局另一个权力集中、举报同样集中的部门——药品注册司的司长曹文庄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
曹文庄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历,他的博士毕业论文题目就是《论受贿罪的犯罪构成》,面对这样一个对手,案件侦破难度就可想而知。
三伏天里,张京文带着4名跟踪组的侦查员开始了对曹文庄的调查。调查进行得很秘密。然而,3个多月的艰苦初查,反馈回来的却是让人困惑的信息:曹文庄名下无房无车,也无巨额存款,平时上下班坐地铁,朝九晚五生活规律,周末没有应酬,出家门也就是拎着球拍锻炼身体。难道曹文庄真的像他在一次会议上说的那样:“如果我曹文庄有问题,国家机关里就没有好干部了”!
峰回路转发现三疑点查出问题
终于,在侦查中,张京文和侦查员发现了几个疑点:第一,曹文庄有个15岁的儿子,但在侦查员们3个月的蹲守中,没有见过他儿子一次。这说明曹文庄很可能有另外的住所。第二,曹文庄名下虽没有巨额存款,但是曹文庄工资卡上的钱,近4年来一分都没有动,说明曹文庄应该有另外的经济来源。第三,曹文庄生活规律,但是他的手机通话资料显示,他与一个叫柳某某的人关系密切。针对这些疑点,张京文果断决定改变侦查思路:一、派侦查员全天候监控曹文庄的妻子王某某;二、调查曹文庄所有亲属的财产状况;三、调查与曹文庄关系密切的柳某某。
侦查员得到了令人振奋的调查结果。曹文庄在他儿子的学校附近拥有两处房屋,是用他人的名义购买的;曹文庄的妻子在担任一家国有医药公司副总的同时,还任一家私营医药企业的股东,并且这个医药企业股东成分复杂,公司账目上有大量资金系国内一些大型医药企业提供;与曹文庄关系密切的柳某某,曾是曹文庄在中国药学会的同事,此人素以“能办事、有路子”在医药圈内闻名。
依据调查的结果,张京文和侦查员们反复分析和研究,最终将案件的突破点锁定在和曹文庄关系密切的两个人柳某某和李某身上。2006年11月,柳某某和李某先后被抓捕到案。
突破知情人预审取得受贿核心证据
曹文庄涉嫌犯罪的最关键知情人就是柳某某,这个曹文庄曾经的同事、现在的密友,同时也是联系曹文庄和诸多医药企业不正当关系的掮客。他开口与否,直接关系到对曹文庄犯罪事实的认定。而柳某某和曹文庄有二十余年朋友的共同之“情”。
面对狡黠的对手,张京文和预审小组一起制定了“晓之以情,动之以法,全线铺开,详细记录,寻找矛盾,重点突破”的预审方案。随着时间一天天的推移,张京文和侦查员们制定的预审策略,开始在柳某某身上显现了作用。最终,柳某某在强大的证据和政策压力下,供述了他利用与曹文庄的密切关系介绍贿赂的犯罪事实。此外,其他侦查员数次奔赴湖北、四川、江苏、广州和东北等地,依据已有的线索,查找到大量的证据。之后,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定,曹文庄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请托,为两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审批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人民币240万余元;同时他在任职期间,草率提出启动专项工作和降低换发文号审批标准,造成严重后果,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国家统一药品批准文号,其中包括个别假药。
2007年7月,曹文庄被判犯有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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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庄 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