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桂林11月3日电(记者梁洪通讯员蒋玉明)“几年前,我出庭公诉涉及南丹矿难事故的一起重大案件,庭审结束后,来自北京的一名辩护律师主动上前与我握手,说"想不到广西有这样优秀的公诉人"。代表国家成功地指控犯罪,我感到无比自豪!”
这是11月2日下午,桂林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廖国忠在广西师范大学授课的一段精彩开场白。
随后,他从公诉制度概述、公诉价值和观念、公诉程序三个方面讲解了“公诉检察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课程。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100多名学生聆听了讲座。
桂林市检察院与广西师范大学在学术交流、教学实践方面有着深厚的合作关系。今年下半年,双方就开设检察学课程达成共识,决定在大学三年级开讲。这一学期的课程由检察制度的沿革、和谐社会图景下的刑事司法政策、公诉检察制度的理论和实践、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若干法律问题、刑事诉讼监督与人权保障等五部分构成,共20课时,列入选修课,计算学分。五位主讲人全部来自检察办案一线,他们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在理论学术上也颇有建树,都具有研究生学历。廖国忠是走上大学讲坛的第三位检察官,他们的讲课获得了师生们高度评价。
据了解,在大学系统地开设检察学课程,并由工作在办案一线的检察官作为主讲人,这在全国尚不多见。
目前,桂林市检察院和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正在共同商议下学期检察学课程,在课程系统化方面力求更完善,为检察学这门新型学科的构建作出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