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10月以来,介休市质监局稽查队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企业在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竟然擅自生产化工产品工业苯,执法人员当即给以封存。
苯易燃、易挥发,其蒸气有爆炸性,凡生产这种危险化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执法人员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责令停止生产,查封生产产品。在进一步调查审理后,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重处,同时要求其负责人尽快办理生产许可证,彻底改善生产条件,按规定、照标准规范投入生产。
(孟学文 岳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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