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研究人员在讨论课题
看点
西安市检察院经济犯罪研究中心挂牌于2004年7月,由西安市检察院和西北政法大学共同发起成立,被人们誉为“设在检察院里的研究所”。三年来,在专家学者和检察官的共同努力下,这家研究中心面向检察实务,一年瞄准一个重要课题开展工作,目前已出版专著一部,发表论文50余篇,不少成果已直接服务于检察工作实际,成效显著。
机构:向专家学者“借智” 2004年7月,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经济犯罪研究中心成立。中心三年实践的成效如何?近日,记者专门走访了这家“设在检察院里的研究所”。
谈起在检察院建立经济犯罪研究中心的初衷,性格爽直、快言快语的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惠萍开门见山地说:“西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林立,科研人才在全国保持着前三的实力。三年前,针对检察业务中遇到的不少疑难问题,我们上门请教一些高校教授,在此过程中,发现这些专家学者法学理论功底深厚,理念先进,但在研究中寻找研究选题有许多困难,原因是他们与司法工作具体接触不太深。想到有些一线检察官办案经验非常丰富,但理论研究相对薄弱,视野也不够开阔的问题,我们萌生了合办研究机构的想法,目的是既使一线检察官能从专家学者处"借智",又让专家学者能从一线检察官这儿找到"课题"。”
不久,西安市检察院经济犯罪研究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西安市检察院和西北政法大学分派人员担任研究员,主要任务是对检察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及具有开拓性的领域共同进行调研。
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介绍说:“研究中心成立后,我们要求研究人员一年确立一项重点研究课题,并致力于将成果迅速转化到检察工作实际中。”
“检察官与专家学者取长补短,共同研究检察工作实务,并将主攻目标瞄准疑难案件比较多的经济犯罪领域,既能推进专家学者的研究,也能推动检察工作,还能帮检察院培养出理论功底深、研究能力强的人才,相得益彰。”吕惠萍说。
研究:瞄准检察工作热点难点 西安市检察院经济犯罪研究中心成立后,确立的第一个重点研究课题是国企职务犯罪与国有资产流失防治。西安市检察院当时作过一项统计,2002年至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0多件,其中一半发生在国企,且多数出现在国企转型和改制过程中,导致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这一特点,与全国其他地方的情况也大抵相同。
为此,中心研究人员重点围绕“国企职务犯罪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这一热点,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合作或单独撰写了一大批论文,包括《国企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犯罪的手段、原因和对策》、《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犯罪现象论》、《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犯罪原因论》、《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犯罪对策论》、《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犯罪法律适用论》等等。2005年12月,研究中心还专门联系有关决策管理部门,联合举办了一次“国企改制中经济犯罪和国有资产流失研讨会”,反响很好。不到一年时间,中心就形成了国企职务犯罪研究专著一部。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鉴于人权保障、程序正义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重要性,专设了“非法证据排除研究”的理论课题。研究中心经过系统内竞争,中标承担了此项课题。中心研究人员以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如何排除非法证据为着眼点,经过大量调研和实际案例剖析,归纳出了非法证据及其衍生证据的六种表现形式:主体不合法、程序不合法、形式不合法、来源不合法、手段不合法、种类不合法,并从非法获取言词证据的效力、非法搜查扣押所获取实物证据的效力、其他形态非法证据效力等三大方面,研究提出了一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后,获得了高检院政策法律研究室的好评。
成效:理论实践成果互相转化 在研究工作中,研究中心着重倡导专家学者和一线检察官共同调研、集体论证、分解课题、协同作业的方式。“我们"借智"进行检察实务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出成果,并且让好成果在检察工作中大显身手。”研究中心主任、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任高潮说。
研究中心关于国企职务犯罪与国有资产流失防治的理论成果形成后,西安市检察院迅速将其运用于实践工作,同时加大了对“显性流失犯罪”(贪污、挪用、私分公款等)和“隐性流失犯罪”(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的打击力度,并运用理论成果进行工作制度创新,瞄准案件多发部位,两年来先后查办国企职务犯罪案件16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对国企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也改变了过去单纯“讲一讲”、“转一转”、“看一看”的做法,相继在西安飞机制造集团公司、西安电力集团公司等一批大型国企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站,专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员,将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日常化。
研究中心调研形成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理论成果后,西安市检察院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公诉案件部分罪名证据参考标准》,对各项具体罪名如何采证、取证、认证都作了详细规范,用来指导公诉工作。近年来,西安市检察院还依据研究中心的理论成果,从“审查起诉引导侦查取证”、“办案流程规范化”、“证据适用标准化”等诸多方面对公诉工作方式、机制进行了改革。西安市公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由此一直保持在100%,已成为西安检察业务工作中的“亮点工程”。
贾宇教授对记者说:“与检察机关就检察实务研究进行合作,是一种"双赢"。有效的实务研究合作,既能推进检察业务,也能强化我们的研究和教学工作。现在,我校参与中心研究的教授们再也不用为给学生找案例发愁了,许多案子他们都亲身接触过,随口就能讲出来,既有理论又有实践,教学效果可想而知。而合作给我们开展法学实务研究所带来的促进和方便,就更不用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