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仓——安徽皖能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兼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因贪污受贿900多万元,近日被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一个年薪百万的集团老总,何以走上贪污受贿这条路?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法庭上悔过的张绍仓,言辞恳切的悔过书中却有多处抄袭(本报2007年9月4日六版曾作报道),这让他再一次成为舆论焦点。
仕途顺利反而更贪 翻开履历,张绍仓可谓仕途顺利:现年55岁的他,1986年4月至1992年12月任安徽省计划委员会商贸处处长,1992年12月至1993年12月任省经济信息中心主任,1993年12月至1998年5月任安徽省能源投资总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8年5月起历任安徽省皖能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同时兼任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到2006年4月被免职。
在检察机关长达10页、5400多字的起诉书中,张绍仓被指控犯有28起受贿罪行,1起贪污罪行。而这唯一的一次贪污,已是16年前张绍仓担任安徽省计委商贸处处长的事情了。
1991年12月,时任湖南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公司驻香港宇垣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欧亚平因公司需要进口原油,急需外汇额度,想到了老朋友张绍仓,便打电话请求张帮忙解决350万美元的外汇额度。张绍仓考虑既可以利用手中的外汇额度资源生财,又能赚个人情,就满口答应了。
由于商贸处的外汇额度只能在安徽省内有偿调剂使用,不能借给欧亚平所属的境外企业,张绍仓就想了一个瞒天过海的法子。他找到时任安徽省石油公司下属芜湖石油供应站业务副经理的许某帮忙。几天后,欧亚平、张绍仓和许某三人商定,由许某假借芜湖石油站进口石油的名义,从商贸处开出350万美元外汇额度使用通知单,再将该外汇额度转至中化国际石油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公司”)欧亚平控制的“湖南外经”账户下。同时,张、欧二人商定,欧亚平公司按每美元外汇额度2元人民币的价格,支付700万元人民币外汇额度调剂费。
此后,欧亚平生意越做越红火,张绍仓在仕途上也扶摇直上,1992年年底开始担任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主任。离任计委商贸处处长后,张绍仓在1993年上半年,亲手将350万元外汇额度使用通知单存根和芜湖石油站介绍信等全部销毁。而欧亚平提供给张绍仓的700万元人民币外汇额度调剂费,张绍仓始终没有去拿。“我害怕问题暴露,所以一直没有去拿这笔钱,给自己留个退路。我想等退休之后再用这笔钱,先让欧亚平为我保管着。”
案发后,欧亚平将700万元调剂费连同利息151万元,全部上交。
变着法子受贿 1993年12月,皖能的股票在深圳上市,不料,5000万元股票全部被套。1994年2月底,皖能与中南证券深圳营业部合作,到3月底,皖能在中南证券的5000万元股票出现近500万元的账面亏损。
这时,张绍仓遇见了欧亚非(欧亚平的大哥,时任湘财证券副经理,后任某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有意与其合作。1994年4月初,皖能和湘财证券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由皖能公司提供4500万元入市资金,湘财证券负责股票操作,明确由欧亚非具体负责,双方约定了风险及利润分配。
皖能先将在中南证券的1500万元资金转到湘财证券,在欧亚非操作下皖能股价一路飙升。之后,皖能将在中南证券部剩余的3427万元股票资产转到湘财证券。到1994年8月份,皖能股票价格已逐渐上涨,湘财证券把皖能股票全部卖出。截至1994年8月30日,这次合作共赢利834万余元,补齐了皖能原来亏损的73万元和同期银行利息,余下部分双方按协议三七分成,皖能获得279万余元分红收入,湘财证券获得528万余元。
双方合作期间的1995年4月,皖能公司按规定可以进行第一次配股。张绍仓和欧亚非商定由皖能出资1000万元给湘财证券深圳部,并由张绍仓安排了公司人员夏某以夏某爱人“何某”名义开设了一个个人股票账户。
之后,湘财证券把1000万元资金注入到“何某”账户进行操作。1996年6月份,双方财务人员结账,这次合作皖能公司共分得利息和红利270多万元,湘财证券部获得200多万元收入。随后,湘财证券给张绍仓好处费100万元。
儿子成中介 由于位高权重,很多求张绍仓办事的人不惜迂回曲折,把目光瞄准了他身边的亲人。
2005年初,张绍仓儿子的小学同学夏某找到小张,提出皖能集团下属的铜陵电厂一个旧发电机组的脱硫工程正在招标,他准备帮助国电南京自动化公司(下称国电南自公司)投标该项目,希望得到张绍仓的帮助。夏某承诺,一旦中标小张可获得中标价款2.6%的业务费并承诺将业务费的70%付给小张做好处费。在儿子引荐下,张绍仓表示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电南自公司。
2005年6月,铜陵电厂脱硫项目开标,国电南自公司标价最低,但技术指标却排名第二,铜陵电厂将该工程上报到皖能集团公司。6月底,经张绍仓决定,这项31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由国电南自公司中标。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夏某按照事先约定,将50万元好处费分三笔送给了小张。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指控,1989年至2006年期间,张绍仓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决定工程招标、批准为其他公司担保借款、接收安排人员、提拔使用干部、帮助办理商品进口许可证手续、审批成品油指标、工作调动、年终考核、销售燃料酒类商品等机会,单独或伙同其妻黄某、其子张某,先后28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3万余元、港币14.8万元、美元2.23万元、欧元2000元、价值3.3万元港币的金表一块及2.2万元人民币购物卡。
想着点子演 当张绍仓被带进法庭时,步履沉重,头发花白,满脸憔悴。从法庭门口到被告席不过两三米远,张绍仓走了十几秒钟,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不时朝旁听席寻找亲人。当庭审暂停时,张绍仓与涌上的亲人抱头痛哭,法警不得不多次维持秩序。
在张绍仓进行最后陈述时,一直沉默不语的他,含泪念了亲手书写的4页悔过书,三次说出“后悔”二字,恳求法庭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
然而,张绍仓的悔过书却被发现与本报2007年5月29日《廉政周刊》刊登的《“我的错误是在无监督约束下发生的”》,即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常委、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的悔过书几处雷同,有抄袭嫌疑。
张绍仓这份涉嫌抄袭的悔过书,悔改程度有几分?真实动机和目的何在,只有他自己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