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翔通讯员吴跃强)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南昌市将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根据该制度规定,南昌市企业工资延期支付必须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
据了解,南昌市将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的两项监控制度,来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和遏制新的工资拖欠问题的发生。
即: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拖欠工资动态和解决拖欠工作进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把有关工资的内容写入集体合同或签订工资集体专项合同,形成企业职工民主参与、民主协商工资分配的机制,从源头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
南昌市有关方面明确规定,企业制定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要征求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并向全体劳动者公布,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应当自制定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企业确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须延期支付工资的,必须征得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并在工资延期支付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说明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金额和企业财务状况、偿还工资计划以及解决措施等内容。
另据了解,南昌市还将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强制建设企业和用工单位在指定的开户银行按规定比例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