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供本报专电 设在约旦河西岸城市杰里科的一家巴勒斯坦军事法庭11月4日判处6名安全部队官员监禁,刑期为5个月至3年不等,他们被认定需为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控制加沙地带负责。
法官阿卜杜勒·阿齐兹·瓦迪裁定,这些军官在与哈马斯发生冲突时离岗逃跑、让哈马斯缴械并向“敌人”交出属于安全部队财产控制权等罪行,除了判他们监禁外,还将他们全部开除出安全部队。
同案另外两名军官无罪获释。
辩护律师对裁决不满,他宣称法庭“非法”,并称将上诉到巴勒斯坦高等法院。
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调查委员会7月呈交报告,严厉批评安全部队,指控60名巴民族解放运动(法塔赫)高级官员玩忽职守,导致哈马斯占领了位于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的各个部门和指挥中心,要求将他们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