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11月4日电记者张庆申如果市民发现了黑食品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奖励。根据10月29日正式出台的《青岛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凡是涉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都在举报范围之内,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奖金全部由政府支付。
该办法规定,按每案实际执行的罚没收入比例确定奖励额度,罚没收入不足1万元的违法案件,奖励额度不超过1千元;罚没收入在十万元以内的,奖励额度不超过5千元;罚没收入在50万元以内的,奖励额度不超过2万元;罚没收入超过50万元的,最高奖励额度为5万元。同时明确,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他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及时举报,并对事件处理提供有效帮助的,视情况给予1千元到1万元的奖励;对于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人,奖励额度可以不受限制。
与以往一些执法部门的举报奖励不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奖金全部由政府支付,市财政还将设立专门的奖励预算。同时还公布了青岛市工商局、质检局等8个受理部门的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