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军地双方法律工作人员正在开展法律咨询
本报通讯员 张忠义 吕占明 本报记者 朱磊
这是一个收获的季节。金秋时节,我们来到黑龙江省绥化市,在这里感受到了另外一种丰收的景象:近年来,绥化市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和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坚持以形成服务“打赢”合力为目标,不断强化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在全市形成了人人关心、关注、自觉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使市县两级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东北三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沈阳军区政治部的表彰。
作为黑龙江省重要兵员基地,绥化市每年兵员征集人数都在3000人左右,目前,在部队服役的绥化籍官兵有14000余人,全市有40多家驻军单位,近22万户“军字号”家庭,约占全市家庭总数的11%。“涉军案件,直接牵扯军人军属切身利益,把这项工作做好,是地方党委政府对"打赢"的最大支持。”这已成为全市各级领导的一个共识。
为了使涉军维权工作有一个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他们相继搭建起了横连党政军、纵通县乡村的维权工作平台。成立了有11家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构建了以“维权领导小组”为龙头,“涉军案件合议庭”为主体,“乡镇法庭涉军案件投诉接待站”为支撑,县乡两级武装部门“涉军法律咨询服务站”为纽带,村屯涉军案件信息员为前哨的“五位一体”的组织体系;开通了优抚安置网、宣传教育网、执法监督网,并公布了服务和监督电话。
为确保维权工作有章可循,军地还联合出台了《绥化市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若干规定》,同时,市县两级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暂行规定》、《涉军案件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也纷纷出台,使涉军维权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在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运作下,全市各级维军权工作如雨后春笋,蓬勃壮大,维权服务网覆盖了全市的各个角落;全市建立了420个法律咨询服务站点;“维权绿色通道”、“148法律咨询专线”全面开通;1625名法律服务联络员陆续上岗;10000余张军人法律服务联系卡送到了每位军属家中和新战士手中……
几年来,全市各级法律咨询站共接待涉军咨询人员3000余人次,答复咨询电话6000多个,处理信函400多件;为驻军部队代写、修改合同46份,提出合理化建议120余条;调解各类涉军纠纷112件,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收到感谢信和锦旗150余封(个)。一曲军民携手“让前方军人安心,让后方军属顺心,让绥化籍官兵后顾无忧”的和谐之歌在绥化大地上唱响;理解军人、尊重军属、支持国防的良好氛围正在全社会形成。
几年来,市县各级共为驻军部队送法律书籍2.4万余册,培训法律骨干520多人次,分发“维军权手册”2800余本,直接受教育干部群众达4000余人。全市累计安置驻绥部队转业干部50多人;全市筹资1000多万元,为伤病残、复转退老军人提高了“三险”标准;筹资200多万元,兑现了部分欠发的义务兵优待金,为贫困老复转军人翻盖修缮住房300余间,解决了他们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等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