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出台应急预案
本报讯 (记者黄建华 通讯员粤水婷)记者昨日从省水利部门了解到,近日,省政府发出《印发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级相应应急预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机构备案。
据悉,目前,广东汛期已结束并全面进入枯水季节。对此,新鲜出炉的《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及时起了“安民告示”作用。倘若真正遭遇干旱咸潮灾害袭击,广东省政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将视灾害程度科学有序地分别启动1、2、3、4不同等级的预警从容应对“敌情”。
《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明文规定:干旱预警级别划分及发布干旱灾害等级划分依据江河月平均来水量、水库的可用水量、连续无透雨日数、受旱面积等4个主要指标,并参考降雨量距平率、土壤相对湿度等参考指标的影响,经综合分析论证后具体判定。干旱灾害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省防总根据会商结果,报经省防总领导同意,必要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干旱预警。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适合当地情况的预警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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