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记者陶俊洁赵晓辉)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金行业风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和代销机构不得诱导投资人认为低净值基金更便宜的做法。
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不得人为制造基金销售的紧俏氛围,不得擅自变更基金的发售日期、集中申购日期,不得以网上交易等任何方式提前或延迟基金的集中销售日期,不得进行预约认购或预约申购,以保证基金销售活动的公平公正。
通知指出,基金销售机构要以风险教育为重点,加大投资者教育工作力度,引导投资人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公司的销售、投资等业务活动,推动基金管理公司、代销机构增强风险防范与合规经营意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加强流动性风险的评估
证监会基金监管部通知还针对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片面追求业绩排名和短期收益而忽视流动性风险的问题,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加强流动性风险的评估和压力测试,合理配置资产,并结合市场状况和自身管理能力制定流动性风险控制方案,以切实加强基金投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通知重申各基金管理公司保持基金投资风格与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致性,禁止投机交易,严禁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形式的各类不当交易。
避免基金规模盲目扩张
通知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坚持长期稳健经营理念,努力保持资产规模扩张与管理能力相匹配,避免公司脱离自身管理能力盲目扩张基金规模。
对此,证监会明确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要采取比例配售等措施,有效控制基金销售规模,切实履行向基金投资人公告的有关基金销售规模限定承诺。
根据通知,对于新基金募集、基金封转开、拆分以及其他限量集中销售活动,基金管理公司要在发布公告或相关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6个月内保持基金规模控制在向投资人承诺的范围内。
证监会表示,要认真评估基金公司人员储备、投资研究、系统运营、客户服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水平,维护基金持有人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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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我国59家基金管理公司共管理基金341只;基金总规模为20553.38亿份,基金资产净值达33120.02亿元,分别为年初的2.8倍和3.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