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成军火库 |
半自动步枪 |
俱乐部竟成“军火库”
深圳新闻网讯 仅有9名成员的俱乐部,无营业许可证也照常办起拓展培训班,无合法手续竟然开展仿真枪野战对抗训练。11月4日晚,深圳“某野战俱乐部”9名成员和他们用来开展对抗训练的22支仿真枪,在非法运输途中被溪冲检查站执勤官兵截获。
面包车竟成“军火库”
11月4日傍晚,溪冲检查站执勤战士小曹和往常一样在他熟悉的二号车检道执勤。6时50分左右,一辆牌号为粤BTD77X的白色面包车在车道上停下接受检查,小曹透过车窗向里望去,发现车内大约挤着八九名着迷彩服的青年男女,而车的后半部分则堆积着几个大蛇皮袋。
检查站许指导员和另几名战士闻讯赶来,将这几名青年男女带进了值班室。经清点,这批仿真枪中有1支“狙击步”、5支“微冲”和16支“半自动步枪”。
“半自动步枪”的来历
在值班室内,着迷彩服的9名男女都无法能够提供携带这批仿真枪支的合法证明。其中一个姓张的男子表示他们是一家“野战俱乐部”,他就是俱乐部的负责人。经过询问,检查站官兵摸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张某2005年来到深圳从事导游工作,后来,张某辞掉了自己的导游工作,并约了几个朋友一起,着手筹备他们的拓展训练班。
今年8月份,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遇见了推销仿真枪的李某。李某称他们公司自行研发生产的仿真枪价格便宜、性能稳定且精确度较高,现在正寻求深圳这边的代理。经过磋商,张某以2万元的押金向李某租借了22套仿真枪,试用期为3个月,如试用满意则以4500元/套的价格购买。
在试用2个月内,张某发现这批仿真枪支不仅性能不佳,于是这几天张某正在找李某准备办理退货的事宜。可张某万万没想到,他们却在运输途中便被边防官兵截获。
玩仿真枪违反枪支管理法
溪冲检查站官兵告诉记者,凡外形、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近似,并且其尺寸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物品,可以认定为仿真枪。而这些被截获的枪不仅外形和真枪几乎一样,而且外壳质量也相当,完全可以认定为仿真枪。《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上述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个人持有的仿真枪一律予以收缴。同时,官兵还告诉记者,虽然像今天查到的这种仿真枪并不具有杀伤力,但由于外形和真枪很像,如落到一些犯罪分子手中,他们会利用仿真枪特别在夜间群众不易辨别真伪的情况下进行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 徐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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