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相启记者王玉亮)为做好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省财政厅日前出台《2007年河北省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办法》,对油价进行财政补贴。
《办法》规定,补贴对象包括: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远洋渔业企业。
《办法》规定,2007年按12个月核定补贴时间。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远洋渔业企业全部使用柴油,补贴标准为700元/吨;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汽、柴油混合使用,考虑2007年1月14日汽油降价220元/吨,补贴标准为前0.5个月为733元/吨,后11.5个月为660元吨;城市出租车全部使用汽油,考虑汽油价格因素,补贴前0.5个月为800元/吨,后11.5个月为580元/吨。
补贴对象包括: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远洋渔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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