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德云贸易有限公司的一纸招聘启事,11月4日在一高校刚张贴出来便引发热议。招聘方称:“身高1.60米以上女大学生,每月底薪1000元;身高1.65米以上,每月底薪1500元;身高1.70米以上,每月底薪2000元……”
“难道优秀人才不如爹妈给的一副好长相和高个子吗?”许多找工作的女大学生称,这则广告让人看了很不舒服,不得不怀疑其招人目的,对该公司的工作环境和前景等也要打个问号了。
记者在这则张贴在四川外语学院校园广告栏里的招聘启事上看到,称限招英语专业2008年应届毕业女生,要求形象气质俱佳。除上述身高和薪金要求外,对英语、计算机水平等没作具体要求,更多的是对该公司业务范围介绍及美好前景描绘。
一名女大学生看了这则启事后非常愤慨地说:“这家公司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是聘才还是选美?莫名其妙!”另一名女大学生向记者感叹:“个矮不是我的过错,我也不能责怪我的父母,我相信我的智力、能力不比别人"矮一头",为什么不给我们平等的就业机会呢?”
企业招人按说首先应强调学识能力,缘何只强调身高气质等外在形象?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型材和园林机具等出口贸易,本次招聘职位主要是文员,在多所设有英语专业的重庆高校都发出了招聘广告。
至于为何以身高论价,该负责人称,由于要参与公司外事接待和商务谈判,因此对应聘人员形象气质做了较高要求。根据过去的招工经验,女性气质和交际自信心与身高有很大关系,因此做出如此规定。
该负责人还表示,招聘广告上没有对专业知识等作出明确要求,并不是表明公司不考核,“但相信作为一名英语专业毕业的本科学生,应该能胜任这项工作。”
此间有关专家指出,这是典型的就业歧视。西南政法大学谭同北教授认为,不是特定行业,招聘时通常不能对应聘人的自然属性,比如身高、性别、民族、年龄等进行限制。这些属性都是自然状态的,是人不能选择的,不是特殊行业不得限制。而对于通过后天学习、训练形成的社会属性,比如学历、阅历、能力等是可以限制的。如果特殊行业有特殊需要,对应聘者的年龄、身高确有要求,也应履行公示的原则,把限制内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说明。限制了身高条件,很显然就是把人做了不同的区分,事实上是一份具有歧视内容的规定。歧视性规定违反了我国《宪法》。
据悉,类似的就业歧视已经屡见不鲜,重庆科技学院管理学院2003级学生冯璐,今年毕业,学的是财会专业。因为先天脊柱侧弯,22岁的冯璐穿上平跟鞋只有1.38米。身高成了她求职难以逾越的“门槛”。从去年10月至今,这位成绩优秀、专业过硬、拥有众多获奖证书的大学应届毕业生依然无法找到工作。四川大学应届毕业生蒋某仅仅由于身高不够,就被拒之报名对象之外。蒋某愤而提起行政诉讼,将招工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告上了法庭。
面对记者的采访,不少市民唏嘘感叹:中国人对身高的歧视已经到了荒谬的程度。而对于身高歧视,目前法律也束手无策。因为用人单位有自己的用人自主权。正如一位企业界人士说,企业在使用人才时,对人才特性的侧重点是不同的,有的注重年轻的活力,有的则偏爱成熟的积累,这种选择的侧重点与企业的行业性质、企业自身的吸引力以及企业负责人的个人倾向等都有关系。
重庆一位礼仪公司的经理向记者直言:员工的身高、容貌、谈吐直接代表了公司的形象,为了让顾客能感受到公司的亲和力,企业必须对员工的身高、容貌等方面做些要求。而一位某产品销售公司的负责人则明确表示:用谁与不用谁,我们有自己的主张,一句话,作为用人单位,我们有自己的用人自主权。
据悉,目前,重庆德云贸易有限公司在校园内的招聘启事已被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