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来,马俊镠先后在公诉科、办公室等部门多次轮岗。凭着勤奋好学的精神,她在每个部门都留下了“闪光点”:在办公室,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并被任命为调研科副科长;在政治处,撰写的《检察院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十条意见》被区委书记批示,送有关领导传阅;在职务犯罪预防科,带领干警查出了荆州区林业局利用假发票、假公章、假领条,非法套取国债资金近100万元挪作他用等违纪违规事实,使幕后操纵违纪违规的该局局长受到党纪处分;在公诉科,第一批通过考试取得“主诉检察官”资格。
马俊镠2002年10月被查出患有癌症后,以昂扬的斗志坚持与病魔抗争,在化疗期间还坚持上班,忘我工作,展示了当代女检察官执著追求、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她曾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被湖北省检察院、省妇联表彰为首届“十佳女检察官暨"三八"红旗手”,当选为湖北省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湖北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今年6月又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