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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珠海11月6日电 (记者崔静)记者6日从正在珠海召开的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会上获悉,我国首部《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即将出台,这将是我国首次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作出明确规范。
根据这一管理办法,在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或注册,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或者协助红十字会工作的人,统称为红十字志愿者。志愿者应年满18岁,不足18岁的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需征得监护人同意。
管理办法将志愿者分为登记志愿者与注册志愿者两类,对一般能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只需进行登记,对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每年累计志愿服务达到20小时的志愿者,可成为注册志愿者,实行注册管理。管理办法明确,在服务过程中未履行志愿服务义务,利用志愿者的身份从事营利性或非法活动的注册红十字志愿者,将由其所在红十字会志愿服务组织注销其志愿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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