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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女士被车撞(视频截图) |
动手打人(视频截图) |
劳动局打人职工被拘十日
同时被深圳福田区警方处以罚款500元,其家人看望受害者求谅解被拒绝
■新闻追踪
本报讯 (记者 马小六 张小玲 姜锵)昨日,记者从福田区委宣传部获悉,倒车撞人后又下车逞凶的深圳福田劳动局职员潘博彬,被福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决定。
警方: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经过福田公安分局调查取证,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在潘博彬打人事件中,被打事主陈女士属轻微伤,不属刑事案件,潘博彬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福田警方相关人士介绍说,这是警方根据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潘博彬作出的最重处罚。
记者在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潘博彬已经由沙头派出所交付福田区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限自2007年11月5日至2007年11月15日止。罚款由其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交纳。最后在被处理人一栏,潘博彬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上红色的手印。
受害者:这是尊严的问题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到医院看望陈女士,她说目前伤势好了一点,胸口不再那么痛,精神也比以前好了很多。陈女士说,昨日下午2时左右,潘博彬的父母、妻子、弟弟、妹妹再次带上果篮到医院看望了她,并把潘博彬在拘留所写下的向全市人民和陈女士及家人的悔过书和道歉信交给陈女士。潘博彬的妻子和母亲一直哭诉着要陈家原谅他们。陈女士称,目前她的身体还没有恢复,心情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根本没有心思听他们说了什么。
陈女士和老公都称,其实,从内心来说,本来他们全家是想原谅他的。但是到派出所做笔录时,看到潘博彬很嚣张的样子,他们的心彻底绝望了,“撞了人又打了人怎么还这样嚣张,一点认错的诚意都没有!”陈女士说,当时在派出所,潘博彬就是不承认撞了人,而且还和警察大声说笑,这些都让她们全家看了心里极其难受。
“这是一段很痛苦很耻辱的经历,好在法律已经惩罚了他,要不我们全家真的不知道怎么活在这个社会上。”
“这不是多少钱的问题,也不是处罚多少天的问题,这是一个尊严的问题。”她丈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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