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省各地、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维护广东改革开放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切实实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上来。
必须充分认识到:
第一,开展专项整治,是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科学发展必须是有质量的发展。没有质的提高,只有量的增长,不可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量的增长也不可能持续。所以,十七大报告又特别强调,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粗放的生产和管理方式,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政为民、造福人民;就是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增强全体公民的诚信意识,提高全民族的文明素质。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更加扎实地开展工作,坚决打好打赢专项整治这场特殊战役。
第二,开展专项整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药品质量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没有质量就没有安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提升产品质量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称心、住得安心。抓好专项整治行动,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是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体现。这次专项整治的要求和目标任务是我们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只有不折不扣兑现,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三,开展专项整治,是树立和维护广东良好形象,提高我省产品竞争力的具体行动。质量体现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在国际市场上,产品质量不仅关系企业的信誉,也关系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形象。我省是全国第一经济大省,是改革开放的先行省份,毗邻港澳,制造业发达,经济国际化程度较高,面临的国际国内竞争激烈。质量就是品牌、就是信誉,安全就是市场、就是效益。只有创造质量过硬的产品,才能不断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才能使我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国务院选择在广东召开第三次专项整治现场会,既是对我省专项整治行动以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的一次大检查,更是对我省形象的严峻考验。国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山东的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近乎完美”的高度评价,对浙江也充分肯定。如果我省的专项整治工作做得不好,目标任务完不成,产品质量上不去,与全国第一经济大省的地位和作用就不相称,我们的形象就会严重受损。因此,我们一定要从提高我省产品竞争力,维护广东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充分认识筹备好全国第三次专项整治现场会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总之,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
二、全心全意,全神贯注,全力以赴,狠抓落实,不断把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
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攻坚破难和巩固提高阶段。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长短结合、标本兼治。要一手抓攻坚破难,集中精力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一手抓巩固提高,力争把取得的成果巩固下来,把好的做法坚持下去,形成监管长效机制。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深入宣传发动,形成全民动员的强大声势。要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的工作力度,进行全民动员。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覆盖到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生产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对开展这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特别对“12个100%”的具体内容及相应的整治责任,要反复宣传、深入阐释,使这次专项整治变成全省人民的共同行动。按照上述要求,今天省委、省政府召开覆盖到乡镇、村委会一级的电视电话会议,这是多年来没有过的。凡是规定要参加今天电视电话会议而因其它原因没有参加的,要组织补课,此事由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同时,要结合这次整治行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维护质量安全的强烈社会氛围。要坚持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把监管力量充实到一线,重点加强对基层一线的工作指导。要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的方案、目标、任务和责任,切实在县、镇、村、街道、社区形成严密有效的监管网络。
(二)集中力量,不折不扣完成“12个100%”目标。这次专项整治共确定了3大重点、8项任务以及20个量化工作目标,其中有12个目标要求达到100%。对这“12个100%”目标,各级领导干部、各有关部门都要能说得出、道得明,做到心中有数。要抓住重点、针对难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确保“12个100%”目标全面完成。一是进一步摸清底数。要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分布情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找准问题,明确主攻方向。对本地区、本行业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直接部署,一线督办,确保彻底解决。二是抓主要对象。一方面要把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等进行规模生产和经营的单位作为重点,因为它们的产品数量多、销售面广、市场占有率高,直接影响千家万户,一旦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危害很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小作坊、小摊点、小商店、小餐馆、小食杂店的整治。对这些“五小”生产经营单位要不断加大整改力度,对其中经过整改符合发放证照条件的,要尽快发放证照;对整改难度较大一时达不到发放证照条件的,要先责令停业整顿,整改达标取得证照后才能营业;对生产条件差、无法整改的,要立即取缔。与此同时,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生产企业较为集中且问题严重的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要进行拉网式检查整治,决不留死角。三是注意发现和解决源头性问题。要追根溯源,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一旦发现问题,不仅要及时整改,而且要进一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不失时机地把整治行动引向深入。对流通环节或餐饮环节发现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要查商店、查餐馆、查市场,更要查生产问题产品的企业,查生产、加工和运输各环节的监管漏洞。要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责任追溯体系,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管网络。
(三)严格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不管是检查和治理,还是引导和规范,都要以严格执法作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敢于碰硬,不徇私情,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坚决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与此同时,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在分解职责、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评议考核。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坚决纠正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要充分利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机会,在认真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巩固发展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对已经开展的工作,要防止走过场,防止出现反复。对正在开展或将要开展的工作,要加大力度,深入推进,迅速取得成果。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追根溯源,落实整改。这里特别强调建立台账、索证索票、小作坊质量承诺书的规范问题。目前,小商店、小食杂店和小餐馆的台账和票证很不规范,格式和要求不统一,不利于基层贯彻执行,也不利于验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可追溯的要求尽快进行规范管理。二是要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专项整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企业健康发展。要在坚持抓好整治的同时,积极做好服务企业的工作,支持企业做强做大。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计量、质量管理和检验检测体系。要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努力培育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要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切实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检验检测、信息咨询服务。要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引导,强化企业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三是要边整治边总结。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把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加以总结提炼,及时上升为政策规定。4个月的专项整治结束前后,我们要把这几个月出台的政策、规定、措施和各地区、各部门的好做法集中进行梳理和归纳,形成可以管长远的文件或规定。总之,越是抓突击性的行动,越是要着眼长远,善于把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
一是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政府一把手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把它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大事全力以赴认真抓好。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前,各级政府一把手及分管领导不得出国出省考察,要集中精力,聚精会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市长、县长、镇长等政府一把手要熟悉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深入基层,靠前指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进行部署,一项工作一项工作抓好落实,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加强督查。如果哪个地方主要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整治目标任务达不到国家要求,影响广东形象的,由政府一把手到省政府作检讨。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省政府专门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汤炳权、李容根、雷于蓝、佟星、林木声五位副省长任副组长。各市、县也要建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强化责任、协调联动。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政府要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县、镇、村、街道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同志要具体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既统一行动,又各司其职,认真搞好协调配合。特别是质监、经贸、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工商、卫生、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认真结合各自的职能,切实负起对有关企业、产品的监管责任,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执法强大合力。广大企业要强化质量安全主体意识,对其生产、销售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督查、及时整改。这次会议后,省政府领导将分片联系各地级以上市,加强对各地级以上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省政府也将从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21个工作组,由有关部门厅级领导带队,赴21个地级以上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工作组下去后,要重点做好“六查”:一查组织领导情况,看组织机构、工作机制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正常,领导是否深入基层。二查行动情况,看整治行动是否迅速,是不是都已真正动起来,各项整治任务和目标是否真正落实到基层。三查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看有没有推诿扯皮的情况。四查整治进展情况,看20个工作目标、“12个100%”量化指标是否顺利推进。五查案件查处情况,看各种违法行为是否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和追究责任。六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看对涉及生产环节等方面的源头性问题有没有深入追查和切实整改。督查要讲究方法、讲究效果,多搞暗访和突击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发现问题,找出症结,提出解决办法,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各市、县、镇、村也要进行自查,边检查边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整治工作绝不允许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涉及面广,影响大,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政府和各有关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密切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行动,及时曝光制假售假案件。要坚持典型引路,对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和质量过硬的优质产品和优良品牌,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形成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攻势,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要在重点整治区域、大商场、大市场、关键部位悬挂标语、开设宣传栏,加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使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省政府将制作下发一批宣传小册子、宣传画、宣传光盘,各地要及时下发到企业和有关单位,做好培训宣讲工作。各监管部门、执法单位和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将专项整治的政策法规、目标要求宣传贯彻到每个干部职工、执法人员以及企业员工。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准确报道质量安全情况,及时掌握舆论对本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报道动态。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和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