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7日电 据菲律宾《商报》报道,菲律宾计顺市法庭11月6日判决在2002年4月绑架华商的十个人终身监禁。
计顺市地区审讯法庭第219分庭首席法官描亚斯宣判沙瓦多夫妇、连诺拉、银沙礼斯、帛尼亚、帛沙道、黎兰沓、亚文地、达达安和描纳沓奥证据确凿,犯有绑架勒索罪。
但是,由于检察官未能证明他们有罪,所以这些被告在也对他们提出的绑架和非法禁锢指控中被宣告无罪。在一份长达75页的判决中,法庭也命令所有的被告赔偿10万比索给受害人,新加茵沓斗鸡场的经营者阿伯特·李·严(音译)。
记录显示,被告是在2002年4月7日绑架了严氏,当时他刚从自己的斗鸡场走出来几分钟。严氏告诉法庭,被告把他带到了加洛干市沙瓦多夫妇的家里,同被带到那里去的还有另外一位据报受害人银沙礼斯,他们在那里被监禁了六天。
在监禁期间,严氏说被告要100万美金才肯放他走。由于菲国警救出了严氏和银沙礼斯,所以索要的钱还没有支付。警方在2002年4月12二日逮捕了所有的被告,也就是严氏被绑架的第五天。
被告否认参与了任何绑架,并说他们在案发当时在其它地方。但是在判决中,描亚斯裁决,被告对犯罪现场给予了否认。法官说:“否认是自私的反面辩护,这不能比可靠的目击者的证词更加重要。裁决最终认为对犯罪现场的否认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没有说服力的,根据对此事件提供证词的诚实的目击者正面的声明,这样的否认也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