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院开审聋哑人抢劫案 50名盲聋哑学生旁听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唐斯佳
一名聋哑人因抢劫,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该聋哑人不服,提出上诉。11月6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此案。
聋哑人抢劫
一审被判刑
11月6日上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有关聋哑人抢劫案的审理在这里进行。台下的听众是南宁市盲聋哑学校的50名学生,该校一名手语老师担任翻译。
“传被告人到庭。”审判长一发话,一名中年男子被押了上来。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年哪月出生的?”……通过审判长的问话和翻译员的翻译,记者了解到,该男子唐某,南宁人,生于1969年,只有小学文化程度,被捕前在家待业。唐某在南宁火车站认识了另一名聋哑中年男子,今年6月14日,两人商量一起去偷东西。当晚11时,他们来到江南区一糖烟店,唐某趁女店主不备,突然抓住她的双臂,不让她动弹。另一聋哑男子则迅速冲进店里,把店内的营业款700元抢走后逃跑。唐某则在逃离现场途中,在小店附近被群众抓获。
江南区法院一审认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因唐某是聋哑人,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了解,由于唐某认为自己并没有使用暴力,只是抓住女店主的双臂,以分散女店主对于钱箱的注意力,因此他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想减轻罪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便开庭进行二审。
盲聋哑学生
听审感慨多
听了这一场有关聋哑人抢劫案的审理,盲聋哑学生有什么感受呢?
南宁市盲聋哑学校初一聋学生温朗俊,通过手语老师告诉记者,刚才听了审理,他知道聋哑人犯罪也是要被判刑的,他感到有些害怕。初三聋学生唐振明则说,他以后要努力学习,毕业后找份工作,不做坏事。
初三盲学生韦建徐旁听了审理后受益匪浅。他说,首先,他认识到,即使盲聋哑人等弱势群体犯罪可以减轻处罚,他也不会犯罪。其次,他对于辩护人说的“被告仅仅是为了生存问题而去作案,应以教育为主”这一观点不同意。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去偷去抢,去触犯法律,也应该被判刑,仅仅教育是不够的。他说:“我很想问被告一句,你在犯罪之前有没有向社会申请救助?如果是我沦落到连生存都成问题,我也不会去犯罪,而是会向社会申请资助和救援。”
盲聋哑法制教育
渠道应拓宽
为什么要带盲聋哑学生来旁听审理呢?
南宁市盲聋哑学校的副校长曾湄说,在全国范围内,聋哑人的犯罪趋势上升较快。她也做过法庭的手语翻译员,有一次被告刚好是自己曾经教过的一名学生,那名学生以前还是三好学生。开完庭后,她问那名学生为什么要去抢劫,学生说,父母不在了,家里还有个妹妹,自己又没有工作,没有单位愿意接纳他,他只能用抢劫的手段来维持生活。
曾湄告诉记者,平时在学校,班主任和法制副校长都会给盲聋哑学生们进行法制教育,但这种常规教育是不够的,来法庭听一次审理,比跟他们讲10遍道理的效果要好得多。她本想把全校学生都带来,但法院只批准了50个名额,她就挑选了一些比较调皮的男生,组团前来听审,让学生们感受法庭严肃的气氛,让他们知道,聋哑人犯罪了也是要被依法惩处的。今后,学校还要拓宽法制教育的渠道,除了听审,如有机会,学校还想带学生们去少管所亲眼看看少年犯的学习、生活,相信对学生的触动会更大。
为什么聋哑人的犯罪趋势会上升?曾湄分析,聋哑人的就业渠道比较窄,很难找到工作,许多人就是在生活难以维系的情况下铤而走险的。因此,她希望社会尽量多给这些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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