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704根鹿茸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东南早报供稿
本报讯 走私鹿茸704根,价值705.4万元,陈福庆制造了这起特大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11月5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陈福庆无期徒刑。
法院查明,今年5月30日,陈福庆驾驶“渔吉鸿三号”渔船,将一批鹿茸从泉州市泉港区肖厝码头装船运往台湾,到达港口后因故无法卸货,便于6月2日返回肖厝码头,被沙格边防派出所当场在船上查获鹿茸704根。经林业主管部门证实,这批鹿茸价值705.4余万元。
中院认为,陈福庆的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严重。中院一审判陈福庆无期徒刑。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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