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十一月七日电 (记者顾时宏)泰国内阁发言人猜亚六日在曼谷透露,当天召开的泰国内阁会议批准了有关国籍的新法律草案。
猜亚说,与旧法律相比,新法律草案主要增加三项有关内容,包括:拥有泰籍身份者的父亲也有资格获得泰籍,只要能够证实确实为父子或父女关系,同时不必考虑父亲是否与母亲进行合法婚姻登记;允许在官方救济部门监护下的无国籍青少年或残障人士,可以由所监护的救济部门代为申请取得泰国籍,以解决长期遗留下来的无国籍人士问题;授权内阁部长可以撤销转籍者的泰国籍,此规定有助于解决通过通婚方式进行的人口拐卖或偷渡问题。
据悉,有关国籍的新法律草案还须提交国民立法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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