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通讯员张悠)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民盟萧山区委副主委范宙虹收到了该区检察院发来的一条手机短信,内容是:“今天上午,萧山区法院当庭以贪污、受贿罪判处原坎山村镇建设办管理员张世康有期徒刑十一年。
”范宙虹当即回复“谢谢告知”。
对于重大案件,从立案、批捕、起诉、开庭到判决,全程以短信的方式告知社会,这是萧山区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的又一新举措。
近几年来,除了下乡镇、进街道、入社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将检察工作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开外,萧山区检察院不断创新检务公开的新途径。去年,该院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开设了“一室三窗”即来访接待室和批捕、公诉及控申三个对外咨询窗口,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和监督。案件管理中心还专门设置了专门的接待电话和QQ号码(网名为“萧山检察官”),并将电话号码和QQ号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安排一名检察官专职在线接待,专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解答群众咨询、宣传检察工作。
前不久,该院又制定了《关于采取电子短信告知深化检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检察院办理的重要案件、重大工作事项,一律要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及时报告上级检察院及地方人大、政法委,同时告知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截至10月底,该院已发出多起重大案件及重要事项告知手机短信,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不仅各方面评价反馈良好,原来让人头疼的打听案情、说情等“骚扰电话”也明显减少。
“电话、短信、网络QQ等现代化手段的综合运用,有效提高了检务公开的效率和覆盖面,更有利于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办案。”萧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方新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