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珠海十一月七日电 (记者邓媛雯冒韪)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司法文书“送达难”,一直是涉外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记者七日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本月正式实施新规将对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司法文书送达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涉外审判的送达效率。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范的实施不仅维护了境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还保护了珠海的投资环境。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透露,该院将正式实施《关于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程序规范》。新规范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提出了具体可行的送达方式,如:具体列明了三十二个适用司法协助送达的国家及六十七个适用《海牙送达公约》送达的国家或经济一体化组织,并规定当两者出现交叉时以双边条约的规定优先;对于各国的送达收费情况及各种具体送达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对港澳当事人设立在中国内地的代表机构等送达的效力以及对“三来一补”企业的特殊送达方式给予了明确规范;提出了以电子途径送达时,以当事人回复作为送达确认标准等等。
作为联系粤港澳经济的特区枢纽城市,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涉外商事案件的审理业务五年以来,共受理了涉外案件近千宗,案件内容不仅涉及港澳台地区,更远及美、英、德、日等十多个国家,涉案标的额累计已达三十六亿多元人民币。
该负责人表示,新规范的实行,除了可以提高涉外审判的送达效率外,还可以有力地维护境内外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为实现司法公平和正义提供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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