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记者吴晶)我国将在河北、辽宁、黑龙江等9个省份的部分地区,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此举是为了充分发挥中医坐堂医的作用,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要。
试点地区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福建省漳平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凤翔县。
许志仁指出,针对此项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日前已发布通知,明确试点地区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对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审批。
据了解,今年12月至明年3月底,各试点地区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将对已经允许举办的中医坐堂医诊所执业行为进行监测。明年4月将总结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