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通讯员丁力辛记者周远)一商贩教唆他人用含有非食用化学品油溶红的饲料来喂鸭子,并将产下的“红心”鸭蛋贩卖。今天,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对“黑心”商贩朱来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朱来永上诉,维持原判。
朱来永是定州市庞村镇小西大村人。自2005年4月,朱来永开始收购和推销“红心”鸭蛋。后来,朱来永听说鸭子吃了有“红药”的饲料可产“红心”鸭蛋,为了能多收“红心”鸭蛋,他先后购买20多公斤非食用化学品油溶红,并将油溶红提供给井陉县高某等个体养鸭户,还教给他们配料方法。高某等个体养鸭户生产的1.24万公斤“红心”鸭蛋,全部由朱来永贩卖给新安县国华食品加工厂,经该厂加工后进入市场流通。
今年9月27日,井陉县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朱来永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朱来永不服,提出上诉。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来永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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