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集生产、储存和员工集体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建筑迅速增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三合一”建筑16万余家。由于业主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监管工作又相对滞后,“三合一”建筑存在大量火灾隐患,以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据统计,仅今年1至11月份,全国“三合一”建筑就发生重特大火灾12起,死亡101人,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企业重特大火灾总数的14.3%和95.3%,且多集中发生在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9月22日以来,各地已经普查整治“三合一”建筑近3.4万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3万余处。
“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问题令人堪忧。归纳起来,其隐患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建筑耐火等级低。这类建筑大多为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二是防火间距不足。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或村屯,且相对集中,建筑密集,间距狭小。三是安全疏散条件差。普遍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安装卷帘门、设置铁栅栏、防护网等。四是建筑消防设施缺乏。大多没有采取有效防火防烟分区措施,没有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固定灭火设施,没有配备必要的灭火和逃生自救器材。
“三合一”建筑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产物,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和社会需求,其业主以乡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居多,数量大,分布广,隐患多,成因复杂。
就经营业主来讲,一是业主不舍得或无力加大安全投入。多数业主处于企业初创阶段,因建设或租用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标准厂房投资较大,故以租用老旧、临时建筑为主,安全设施因陋就简。同时,为降低员工住宿开支成本,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厂房、仓储建筑混为一体。二是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出租屋作为“三合一”建筑的主要滋生地,其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在与业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大多没有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业主进驻后随意改变使用功能,改动建筑结构;一些企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章动用明火,冒险作业,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随处可见;绝大多数业主、员工文化素质较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三是一些业主有意逃避政府监管。不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私自开业,暗地经营,与政府管理部门打“游击战”,是“三合一”建筑反弹的主要原因。
从监管方面来说,还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一味追求招商引资数量,放松对企业的行政审批和安全监管,导致“三合一”建筑滋生和泛滥;再者,“三合一”建筑的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一些地方职责不清晰,责任不落实,一些部门把关不严,管理不力,没有形成执法合力,结果是“多部门监管,多部门不管”,“三合一”建筑屡禁不止。
消除“三合一”建筑及其火灾隐患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既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集中排查整治,又要多策并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前移关口,疏堵结合,常抓不懈。一是加快技术立法,为“三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规范。二是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继续推广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报警逃生门锁、电磁门锁、推栓式外开门等有利于火灾早期报警、快速逃生等技术产品,运用技术手段解决安全疏散与治安防范的矛盾,有效遏制亡人火灾事故。三是各职能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把“三合一”建筑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实。四是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五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职能部门要开展整治“三合一”建筑火灾隐患宣传活动,加强对出租户、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分期分批地开展“三合一”建筑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三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排查和举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消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