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8日讯记者朱磊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1至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监测,共发现严重违法药品广告33130例,目前已全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另据透露,自2007年5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实施以来,全国共有16个省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所涉及的180个药品采取了暂停在广告发布地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到的药品违法广告分析,目前药品违法广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许多药品广告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发布;二是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三是有些药品广告发布者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四是通过专家、公众人物、患者来证明药品疗效,进行违法宣传。
颜江瑛表示,今年治理违法药品广告的目标之一就是要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