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华尔街日报报道指出,美国的投资移民计划EB-5,正在引起越来越多韩国、委内瑞拉和沙特阿拉伯投资人的兴趣。但对于想要移民美国的中国新贵来讲,通过投资成立跨国公司远比纯粹的投资移民有吸引力。
据移民律师介绍,目前对于想要移民美国的中国新贵来讲,通过投资成立跨国公司远比纯粹的投资移民有吸引力。
首先,投资移民的费用要远远高于L-1办绿卡的费用。投资额的差别是最大的:投资移民所需的一百万美元必须得全部到位;而L-1公司一般只需五万至十万美元的初期投资资本。
同时办理投资移民的律师费用也远远高于跨国公司经理人员办理绿卡。
其次,投资移民风险大,而且程序比L-1转绿卡复杂。投资移民的基本要求是在美国投资一百万美元到一个新企业或现成企业,或在美国政府指定的落后地区投资五十万美元,所投资金必须面临风险,即不保证可以拿回资金,并且必须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新企业必须在二年之内雇满十个员工或现成企业必须在二年内增加百分之四十的员工。相对而言,L-1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绿卡就没有这么多的要求。
第三,投资移民先拿临时绿卡,在2年考验期满后才能拿正式绿卡,并且等待正式绿卡的时间较长。而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移民申请批准后拿到的就是正式绿卡。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十多年里相当数量的L-1公司经理人员转入绿卡,其中不乏很多并不是十分符合移民法规条件的受益人,从而导致移民局对L-1公司经理人员转绿卡的控制加严,造成大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被拒绝,更多的申请人被列入调查对象,一拖就是五、六年甚至七、八年。(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