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9日电(记者梁娟)记者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继续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西安市中院集中清理了自上世纪80年代初,市、区(县)两级法院成立专门执行机构20多年来积淀下来的7000余件执行积案,清理率达98%。
近年来,“执行难”问题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执行难”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法律的尊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据西安市中院院长康宝奇介绍,为彻底甩掉多年来严重困扰法院“执行积案”的沉重包袱,西安市中院对全市执行干警进行深入动员,并由院长自担责任,与各区(县)法院院长签订了《清理执行积案目标责任书》,实行领导包案,层层落实责任。西安市中院党组成员对区县法院的清积工作分片包干,区(县)法院的领导对本院执行积案逐案包干。市中院及区(县)法院都成立了专业合议庭,建立全市法院执行积案数据库,逐案清理。
同时西安市两级法院还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及督办机制,每月向排名后两位的法院院长发督办令,并抄报同级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把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与年终全市法院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全市执行法官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和执行威慑机制,重策略、讲实效,切实加大执行力度。
截至今年10月底,西安市两级法院共清理执行积案7494件,清积率达到98.4%。一批困扰法院执行工作多年的陈年难案,得到有效执行或清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