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孙晓胜)记者9日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获悉,北京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从11月12日起各区县将接受市民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
据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今年加大了住房保障政策研究和制定。
5月份开始在北京宣武区陶然亭街道住房基本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今年9月底正式颁布施行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据了解,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工作,北京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北京市保障住房审核工作将由过去全市一个窗口、一次审核、一次公示转变为三级政府负责,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
凡符合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需要在今年11月底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按规定轮候。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