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苏州11月9日电 记者唐晓芳蒋德司法部召开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今天在江苏省苏州市闭幕。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张苏军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推动农民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针对目前我国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张苏军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相当部分的农民工转变为新市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村现代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张苏军强调,开拓创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纳入当地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机制。要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下,逐步探索建立由司法、劳动、工商、公安、建设、工会、妇联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和制度化,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三要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思维习惯和不同需要,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使农民工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四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各地要把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农村和城市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大资金投入,为农民工学法用法提供便利条件。五要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结合“法律六进”、“四进社区”、“三下乡”等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深入工地,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活动,为农民工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六要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经验的交流推广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功能,正面宣传一批遵章守法、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的农民工先进典型,并适时表彰一批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工单位和在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与个人。
据了解,“五五”普法期间,按照中央的安排部署,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及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还积极组织向西部农村地区免费赠送“农民法律知识读本”7万册,《农民工外出务工法律指南》49万册,并根据农民工的需要免费赠送法制宣传光盘50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