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市民可直接到区县开设的审核窗口办理——
申购经适房下周起执行新规
本报讯 (记者陈斯)下周一开始,申请购买经适房的资格审核执行新标准,市民可直接前往所在区县开设的廉租房、经适房审核受理窗口。
根据规定,凡是符合新标准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在今年11月底之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轮候。
本周二,市建委公布了新的城八区经适房、廉租房申请家庭标准。市建委表示,城八区以外的各远郊区县,将参照城八区的标准制定相应准入标准。
昨天,一些远郊区县建委透露,当地的准入标准预计将低于城区标准。
而此前北京唯一办理经适房购买资格审核的东花市审核窗口,要等到各区县审核点磨合完善后再关闭。
给您提个醒
北京房地产交易中心并非经适房审批机构
由于东花市经适房审核窗口租借了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一个窗口,因此长期以来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被误解是经济适用房审批办理机构,给前往办理审批手续或打电话咨询的市民造成诸多不便。
在此本报提醒您,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手续的办理单位为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及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请咨询各区县审核窗口电话。
城八区保障住房审核受理窗口地址和联系电话:
区县 审核窗口地点 联系电话
东城区 区房地交易中心(地安门东大街88号) 84048428
西城区 赵登禹大街383号 66177392
崇文区 区房管局一层(东花市大街2号) 67148166
宣武区 区房管局(宣武区鸭子桥路29号) 83976784
朝阳区 区房管局(朝阳区石佛营东里128号院3号楼)85842587
海淀区 海淀建委办事大厅(科学院南路甲31号) 62551215
丰台区 丰台北路125号 63854167
石景山区 八角西街66号方地大厦B座四层 68867522
详情请登录北京市建委官方网站(www.bjjs.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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