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1月10日电(记者刘大江)为了激励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成都市近日规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队伍技能状况低于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的,要扣减企业经营者的年薪。
成都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规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的内容。
成都市规划到“十一五”末,高级技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将达到30%,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6.8%,并带动中、初级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
此外,成都市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加大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新产业工人中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目前,成都市建立了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多渠道筹措的高技能人才资金投入机制。从2007年开始,该市每年安排高技能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高技能紧缺人才培养和紧缺技能人才师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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