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网上赌场吸收赌资1000余万元 浙江余姚:一赌博团伙四人被起诉 本报讯 (记者曾祥生 通讯员马江领陈巧儿)与境外赌场联系开设网上赌场,两个月内为境外赌场吸收赌资1000余万元,获取非法收益30余万元。
11月2日,宋能兴、曹荣、何增裕、王敏以涉嫌赌博罪被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7年4月下旬,宋能兴、曹荣预谋共同开设电脑“百家乐”赌场,后由宋能兴与何增裕商讨从缅甸“拉线”事宜。同年5月初,何增裕通过与缅甸“金三角”赌场联系,并向缅甸“金三角”赌场提供1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获取了开设电脑“百家乐”赌场的资格。同年5月至6月,宋能兴、曹荣及颜吉华(在逃)、冯奎(在逃)纠集参赌人员进行电脑赌博,在两个月内为缅甸“金三角”赌场吸收赌资1000余万元人民币,宋能兴、曹荣及颜吉华、冯奎共计获取非法收益人民币26万余元,何增裕、王敏获取非法收益人民币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