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写出《208条》教你购房
·这是我国《物权法》实施后由个人写作的首部《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业内人士称,购房者只要有这份文本在手,所有疑虑担心都可以解除
记者 李广军
近日,一本名为《208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简称为《208条》)的书刚一问世,便在律师界和房地产界产生了热烈反响。
写一部普法读本服务购房者
208条、46个部分、38000余字……冯正元说出了一连串数字,他告诉记者,从买房、退房到打官司;从房屋质量、到装修、物业管理,每一个购房人容易忽略的问题,每一个开发商可能设置的陷阱,《208条》都一一涉及。
冯正元从1995年开始在长沙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房地产方面的案件他每年要代理30多起。2006年,长沙市某小区开发商延期交房、延期办理产权证一案,冯正元成为该小区80多名业主的诉讼代理人,此案目前已经大部分执行到位,每户业主都获得了3万至4万元的赔偿。
也正是在这个案件的代理过程中,冯正元萌发了写作《208条》的想法。“10多年的经验让我对房地产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很熟悉,买卖双方在什么环节最容易起纠纷、购房者在哪些地方最容易上当……这些,我都想提醒消费者。”据悉,从2006年11月开始,冯正元每天至少进行4个小时的写作。经过11个月的数易其稿,今年10月,38000余字的《208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正式完成。
《208条》招招教你防陷阱
6年前,北京一名叫秦兵的律师写出了《204条购房合同》,数十万买房人竞相下载。“在国外,律师所做的合同非常详细,充分保障了双方的权利。对比之下,我们的一些合同太简单了。”冯正元介绍,《208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最显著的特点是将《物权法》的法律原则和精神进行了更具体明确地体现,他举例说,我们现在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在物权方面的权益就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比如说管道煤气初装费该不该收?这个问题在《208条》里面就有了详细的解答。
冯正元认为,《208条》的许多条款比以往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更便于操作、更体现公平交易,购房人拿着他这个合同去买房,基本上就不需要再去咨询别人了。
记者看到,为了防止交易过程中常发生的欺诈行为,《208条》第18条约定:出卖人(包括销售代理机构)不得捂盘不售或故意将尚未出售的套间作为已售套间进行虚假公示。如果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出卖人对买受人故意捂盘不售或虚假公示,即视为对买受人的不公平待遇。对于业主资料被泄露的问题,第161条约定:买受人的个人身份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资料及家庭情况属于买受人的个人隐私,不得透露给无关的人员。
被称为“最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冯正元的《208条》一问世,就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省律师协会秘书长蒋春林认为,合同文本内容很丰富、很详细,对律师界和房地产界都十分有益。房产经纪人宁先生用“最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来形容《208条》,并称购房人只要有这份合同在手,一切操作程序都清楚了,所有的疑虑担心都可以解除了,是一本很简明的购房宝典。
“买卖双方最初签约时,都不想签那么长的合同,可一旦出现纠纷,就希望合同更详细一点了,我写《208条》就是希望对他们能有所帮助。”据了解,《208条》公布后,已经有不少出版社和冯正元约稿,请他写作一部有关商品房买卖操作实务方面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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