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杨继红)11月9日,记者从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组织召开的微小企业信用评分试点工作座谈会了解到,从8月份开始启动的我省微小企业信用评分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08年将先在全省地方性金融机构推广,《山西省微小企业信用评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即将出台。
据了解,方案中所指微小企业,即在我国境内注册的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单户贷款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持有贷款卡的借款人(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
为加强信用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增强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信用信息透明度,防范信贷风险,探索解决微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问题,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在全国率先提出对微小企业信用评分。评分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业主)素质、经营环境、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共包括A、B、C、D、E五个等级,有效期为一年。评分信息即时录入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系统。8月份,运城绛县、晋中太谷等部分市、县以及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四家评级机构的山西分公司作为试点开展了微小企业信用评分。截至10月底,对134户微小企业进行了信用评分,农村信用社为参加评分的微小企业发放企业贷款76笔,金额4295.85万元,有效地方便了微小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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