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挂价:15060万元 -四至范围:东至营口道,南至新华路,西至赤峰道,北至和平路 -出让土地面积:28682.5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业金融业、文化娱乐、其他公共设施兼容 (天津市)和平区中心公园地块即将挂牌出让。
记者日前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即日起在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公告的津和赤(挂)2007-168号地块将以起挂价15060万元的价格公开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11月29日至12月12日16时。
今年4月底,有关部门发布天津市2007年第二次土地出让信息时,中心公园地块作为中心城区的头号地块备受关注。该地块东至营口道,南至新华路,西至赤峰道,北至和平路。此次出让土地面积28682.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业、文化娱乐、其他公共设施兼容,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新建建筑面积控制在45000平方米以内(地上),建筑密度不大于55%,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限高不大于24米。据了解,中心公园将随周边10栋历史风貌建筑被保留。
中心公园地块地处本市最为繁华的“劝业场”商圈,滨江道、和平路两条商业街分布在地块的西、北两侧,商业、旅游、娱乐氛围浓郁,集聚效应显著,加之地块内保留的10栋历史悠久、风格独特的风貌建筑,为地块平添了浓厚的文化底蕴,是商业地产开发的绝佳选址。此次挂牌起挂价为15060万元,业内普遍认为设置较低,显然是为后期的挂牌竞价提供了空间。但业内同样认为,尽管起挂价格偏低,但并不意味着开发商可以得到很大实惠。根据挂牌公告要求,该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其地上物的拆迁安置及历史风貌建筑的腾迁、整修工作均由受让人负责并承担所需费用。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另外,该地块规划范围内保留建筑的整修工作需按照文物和历史风貌建筑的相关要求进行。
此次中心公园地块出让,对工期同样提出了明确的限制。根据公告,自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两年半内,受让人应完成对该地块的拆迁、腾迁工作,如逾期,出让人有权中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有关费用不予返还,受让人完成拆迁取得的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无偿收回,土地另行出让。受让人应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半内,对该地块内至少一个街坊范围的地块开工建设并对保留建筑进行整修;应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年半内,完成该地块全部开发建设及地块内保留建筑的整修工程,并通过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逾期按延期动工追究相应违约责任。为保证中心公园开发项目如期顺利完成,在该项目开发建设工程及整修工程全部竣工前,未经出让人同意,受让人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也不得以股权转让等形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权益,否则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下)附着物,不予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有关费用。
新闻链接 中心公园位于和平区的中心地带,环状花园路将其围在中间。中心公园始建于1917年,1922年完工,时称法国花园。园内筑有法国民族英雄诺尔达克塑像和一座和平女神铜像。1941年后改名为中心公园,1946年改名为罗斯福花园,并将铜像等拆除。1949年4月天津市人民政府拨款将该园修复,更名为中心公园。该园占地1.27公顷,呈圆形,是典型法国规则式人工园林。
(责任编辑:张勇)